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 关于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,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,传播文明风尚,弘扬文明精神,结合我会相关文件和工作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,积极响应“网络文明行动”,引导本会职工文明上网,全面提高职工整体文明素质,促进公益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。 二、活动内容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全面加强文化建设,深入开展“网络文明传播”工作,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文明创建积极性。 1、积极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文明创建稿件。收集整理本单位和各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、创建成果、先进事迹等情况,编发相关文字、图片等材料,积极在局门户网站发布。 2、参与网上讨论。通过讨论、留言发帖等方式,参与各级文明网组织的网上讨论;通过论坛跟帖等方式,积极引导网上舆论,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。 3、传播网络文明。利用微信、微博、博客、论坛、QQ等网络互动阵地,发表文明健康、积极向上的言论,积极传播推广网络文明,宣传推广福利事业精神文明创建成果。 4、组织推广活动。局门户网站通过链接网上活动和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栏等形式,传达贯彻中央和省、市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,努力搭建文明风尚传播网络平台。积极配合市文明办开展重大网上宣传活动,积极参与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其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。 5、制定文明上网规范要求,引导职工恪守网络道德,文明上网。 三、活动要求 1、认清活动意义。要充分认识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传播文明风尚、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、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,把传播网络文明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。 2、积极开展活动。各科室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,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。把活动当作重要工作来抓,为开展活动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,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。 3、严守上网规范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单位网络安全各项制度和《文明上网规范要求》,争做网络文明使者,营造健康的网络道德环境,争做网络安全的卫士,维护正常的网络运行秩序。 附件: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文明上网规范要求 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文明上网规范要求 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,弘扬文明精神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,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,加强局机关网络管理,提倡正确导向,引导职工恪守网络道德,反对不良网风,文明上网,特制定职工文明上网制度规范。 1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;严格遵守“九不准”的规定,严守“七条底线”;执行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 2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或传送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信息;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。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、政府、党的言论,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、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。 3、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;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,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。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。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。 4、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,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,滥用网络资源。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。禁止破坏数据、破坏网络资源,或其它恶作剧行为。 5、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有害信息。不得浏览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站点。 6、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、诽谤他人、发布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。 7、要善于网上学习,不浏览不良信息;要诚实友好交流,不侮辱欺诈他人;要增强自护意识,不随意约会网友;要维护网络安全,不破坏网络秩序;要有益身心健康,不沉溺虚拟时空。 8、上班时间不从事如下行为:利用办公电脑、电话等通信设备进行查询、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;上网聊天、玩电脑游戏、看电影(娱乐视频)、听音乐等;上网浏览交友网站、购物网站、不健康网站等或进行网上交易等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行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