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 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,维护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(下称广宁心连心)的形象和公信力高度,使职工正确认识守信践约的必要性及意义,促进工作顺利完成,特制订诚信考核评价制度。本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。 同时,将诚信教育列为必修课程,坚决抵制失约失信“我行我素”“别人管不着”的错误思想。加强诚实守信日常教育,不断修正个人价值观和道德修养的偏失,以深化认识指导实践,以激发内在动力、焕发外在生机。 一.考评范围 所有在职员工 二.基本要求 (一)思想品德。思想正、作风好,积极宣讲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;热爱集体,关心慈善事业发展,积极建言献策,自觉维护集体利益;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,主动向党靠拢,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见义勇为,扶贫帮困。 (二)爱岗敬业。热爱本职工作,忠于职守,精益求精,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;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;平时注重学习,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。 (三)举止文明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,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,爱护公物。衣着整洁,仪表端庄,讲文明,讲诚信,言行得体符合规范。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,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。 (四)团结协作。有大局意识,服从组织安排;团结友爱,互助协作,增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;认真落实保密制度,无投诉事件和泄密事件发生。 (五)遵守职业道德,守法诚信。平时注意法律法规的学习,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;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纪律,无迟到早退现象。 三.否决条件 (一)职工有违法违纪的。 (二)职工在工作中有失职、渎职的。 (三)职工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。 (四)职工服务意识差,被投诉而查实的。 (五)职工经考评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。 四.考评方式和程序 (一)考核评价每年组织一次,在部门和干部职工申报的基础上,严格按条件进行考评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具体负责考核、验收。考评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,评年度先进工作者、先进工作者必须在诚信职工中产生。 (二)诚信职工的自评。办公室认真对照诚信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。 (三)诚信职工的民主测评。考评领导小组召开职工大会,听取办公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,并进行民主测评。 (四)诚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测评。诚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办公职工进行一次测评,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,将存在的问题即时通报各部门及有关人员,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考核扣分的依据之一。 (五)诚信职工的计分。总分100分,由自评分、民主测评分和诚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。其中自评分按20%计算,民主测评分按40%计算,诚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分(每季测评的综合结果)按40%计算,三项之和为职工的最后得分。总分在80分以上的, 方有资格参加评选,并填写诚信职工申报表。 五.奖励措施 1.全职工要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,争做思想先进、行为规范、举止文明的表率,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。 2.在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被评为先进个人的,在年终总评时给予表彰奖励。 3.在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,事迹典型,被新闻媒体表扬或受到社会赞扬的,视情况进行表彰,在年终总平时给予一定奖励。 4.诚实守信的事迹突出,受到社会赞誉的,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进行表彰,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。 5.在文明优质服务中,事迹先进、成绩突出的,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。 六.惩戒措施 下列情况属实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。 1.在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,未能完成工作任务,影响或损害本会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,年终不得评为先进,适当扣减绩效工资,并取消年度考核资格。 2.不能自觉遵守制度,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公开批评,影响本会荣誉和形象的,给予通报批评或适当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。 3.在社会活动中,见危不救、遇难不帮,失信影响恶劣的,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、政纪处分。 4.在执行公务中,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文明诚信服务规定的,按有关规定处罚。 5.本考评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 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 2018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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