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 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,积极主动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,保障外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,接受社会公众对本会工作的监督,构建良好的慈善宣传氛围,制定本会新闻发言人制度。 一、新闻发言人工作遵循的原则 1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维护慈善工作大局。 2.对外发布新闻需有新闻价值,体现本会的权威性、公开性和时效性。 3.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、及时、公正、严肃。 二、新闻发言人 本会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,新闻发言人由秘书长兼任,新闻发布由秘书处执行,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发布。 三、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.为本会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,根据本会授权,负责主持或参加本会有关新闻发布会。 2.负责组织管理本会的新闻发布工作。发生突发事件时,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后2小时内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提出建议,同时,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,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,报广宁县民政局和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理事会审批。 3.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,接待、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,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。 4. 执行上级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; 5.执行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。 四、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,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、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 1.常规本会的工作信息和活动信息; 2.社会热点: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本会方面的事实确认、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; 3.突发事件: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、自然灾害的救助信息; 4.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; 5.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。 五、新闻发布的管理 1.新闻稿的起草和审定:新闻发言稿一般由秘书长拟定初稿,送会长初审后报市(业务主管单位名称)审定。 2.归档: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,由本会办公室立卷保管。 六、其他 1.新闻发布所需经费,从本会业务经费中列支。 2.本制度由是本会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 广宁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 2018年10月1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