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为确保音乐教室、设备完整清洁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二、严禁学生在室内进食,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,不乱丢果皮、纸屑及包装袋等垃圾。
三、教室内举行活动时要注意安全,不得大声喧哗、追逐、打闹等。
四、学生进入音乐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软底鞋或练功鞋,严禁穿高跟鞋和硬底鞋入内,同时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,并摆放整齐。
五、教室内的所有设施设备,应在教师指导下安全正确使用,如使用不当致使设备损毁,应照价赔偿。
六、所有设备及桌椅使用完毕后,应及时将其放置整齐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,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室内设备。
七、使用完毕后,应及时关闭电源和窗户,锁好门,方可离开。
八、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,若需使用场地,须经心连心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九、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,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。
十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未尽事宜,由心连心儿童福利中心负责解释。